放射师2024(欧洲放射学大会2024)

放射师2024(欧洲放射学大会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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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初级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 2024上海公务员考试《卫生健康》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3. 天津医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一、初级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想报名参加初级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考试?没问题!但在报名前,请确保自己符合以下条件。

报名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良好医德医风

报名者需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自己在工作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报名者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并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确保自己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以下情况者无法参加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初级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考试需要仔细了解并满足相关条件,确保自己符合要求,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2024上海公务员考试《卫生健康》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1、上海公务员考试《卫生健康》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有卫生法通识,传染病监督,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药品监督,食品安全监督,医疗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2、一、卫生法概述:卫生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卫生法的作用、卫生法律关系。

3、二、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4、三、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功能和特征、作用和意义、卫生法效力范围。

5、四、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概念、特征和原则、许可设定、许可形式、许可设置程序、许可效力、许可变更和延续、许可撤销、注销和中止。

6、五、卫生行政检查和调查取证:卫生行政检查的概念和特征、检查方式、调查取证的概念和原则、调查取证方法、证据保全、审查和运用。

7、六、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原则、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手段。

8、七、卫生违法及法律责任:卫生违法条件、卫生法律责任、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原则、行政处罚管辖、行政处罚适用、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案件移送程序。

9、八、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和意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10、一、概述:传染病监督概念和特征、法律依据、主体和范围、传染病特点、法定传染病、常见和重要传染病、疫情分类和处置。

11、二、预防监督:经常性预防措施、重点预防措施、监测制度、预警制度、免疫规划、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12、三、控制监督:散发和流行传染病控制措施、突发传染病控制措施、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监督管理内容。

13、四、消毒隔离卫生监督:传染源监督、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消毒处置、消毒隔离防护措施、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

14、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病原微生物分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设立和感染控制、菌(毒)种库、样本采集、运输、储存。

15、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和健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监督管理要点。

16、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概念和种类、公共场所监督概念和意义、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公共场所卫生学监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17、三、学校卫生与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法律依据、学校卫生概念和内容、学校卫生监督概念和意义、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学校饮用水监督、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的内容。

18、四、职业卫生监督:法律依据、职业卫生概念、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检测和卫生标准、职业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定义和种类、职业病诊断、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

19、五、放射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电离辐射基础知识、放射防护体系、放射防护原则和方法、放射卫生监督的概念、放射卫生和防护标准、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辐射源项分析、放射性产品和防护器材、放射工作人员监护、放射事故处理。

20、一、医疗机构监督: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定义、分类、组织结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和服务方式、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

21、二、大型医用设备监督:法律依据、大型医疗设备的概念和分类、配置规划、配置许可、大型设备监督内容和方法。

22、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法律依据、医学伦理基础知识、临床研究基础知识、临床医疗技术定义、分类、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和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内容。

23、四、血液卫生监督:法律依据、血液和输血基础知识、临床用血基本知识、采供血机构类别、服务内容、设置和执业许可、采供血机构监督内容、临床用血的监督内容。

24、五、母婴保健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法律依据、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节育和终止妊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类精子库基础知识、定义、管理要求、技术服务许可、监督内容。

25、六、中医医疗服务监督:法律依据、中医药基础知识、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特点、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要求、中医医疗机构许可、中医诊所备案、中医医师资格、中医医疗执业监督内容。

26、七、卫生技术人员监督:法律依据、医师和护士执业基本知识、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格、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处方监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外国医师以及港澳台医师执业基本知识和执业监督。

27、一、概述:药品定义和分类、药品质量、药品标准体系、药品管理法律体系、药品行政管理原则、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用药政策、监督主体、监督内容、法律责任。

28、二、药品研发和注册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研发、临床试验、药品注册、知识产权、药品名称和商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上市后再评价、药品信息管理。

29、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义、权利和义务、药品质量追溯制度、药品再评价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法律责任。

30、四、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生产概念、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监督内容。

31、五、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和经营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包装和标签说明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品流通管理基本要求、药品广告管理、药品互联网服务管理。

32、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基本知识、药品供应管理、药品分级管理规定、制剂管理、静脉药物配置、调剂业务和处方管理规定。

33、七、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基本知识、医疗用毒性药品基本知识、放射性药品基本知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物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药事等管理规定、监督管理内容和方法。

34、八、中药监督管理:中药的概念、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管理规定、中药品种保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监督内容和方法。

35、九、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医疗器械定义和分类、监管宗旨和原则、医疗器械管理法律体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管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上市后管理。

36、十、化妆品监督管理:化妆品定义和分类、化妆品原料管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及相关要求、化妆品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监管(含委托生产)、化妆品经营监管(含使用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标签及广告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化妆品召回管理、法律责任。

37、一、概述: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广告、食品安全监督法律依据、法律责任。

38、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过程监督、食品生产者监督、食品生产原料监督、禁止生产的食品监督、良好生产规范(GMP)管理、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食品召回制度。

39、三、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安全监督、食品经营过程安全监督、禁止经营的食品监督、餐饮服务许可、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的监督、食品采购加工及存储的监督、食品服务人员安全监督。

40、四、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监督。

41、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危害识别、暴露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优先选择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42、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分级、信息发布管理。

43、一、概述:医疗保障定义与分类、风险与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原理、医疗救助、补充保险。

44、二、医疗保险模式与评价:不同医疗保险模式基础知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特点、医疗保险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45、三、医疗保险需求与供给:医疗保险需求与供给基础知识、医疗保险市场失灵、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风险选择、市场失灵的应对措施。

46、四、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医疗保险基金测算原理、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原则、渠道与方式、医疗保险基金分配与管理。

47、五、医疗保险支付与费用控制:保障范围(待遇标准)、需方费用偿付、供方支付方式定义、特点与优缺点、协议管理。

48、六、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法律依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药企业等监管内容。

三、天津医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天津医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哪些考生可以报考天津医科大学呢?报考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有年龄限制吗?

目前天津医科大学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儿科学和儿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眼科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以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均只接受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重症医学、105118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105125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将不准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所有申请单独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向研招办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

(4)单独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各专业(或方向)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6.我校拟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各专业,但不允许跨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各专业(或方向)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7.我校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仅限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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